2014年8月14日 星期四

監票權不該獨厚大黨

關於年底台北市長選舉,依照現行的《選罷法》,只有國民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擁有監票權,其他無黨籍參選人如柯文哲、馮光遠等人則礙於法規,無權監票。然而,在民間團體的努力下,朝野也逐漸凝聚共識,並在立法院臨時會提出《選罷法》修正案,讓獨立候選人也能參與監票,可惜卻屢遭兼任連勝文競選總幹事的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阻擋,導致修法在臨時會未能通過。

個人認為,蔡總幹事似乎不知道什麼叫做「利益迴避」,也不知道要為主子,噢、不,是連勝文,留點好名聲日後讓人探聽。

(圖片取自 med-health)


蔡總幹事還曾振振有辭的說「全國1.5萬個投開票所, 每增加1名監察員要花1500元,如果全國投票所都讓無黨籍參選人推薦監票員,這些錢能幫多少小孩買牛奶?」






Well...如果蔡總幹事真心關懷兒童的牛奶錢,那麼就請以身作則,率先取消連勝文的監票權,如此一來,不但能先暫時擱置《選罷法》修正問題,還能省下1.5萬個委託監票員的經費,共2250萬元,幫臺灣兒童買牛奶喝,豈不是兩全其美?

不過,比起爭論是否該省下這筆「牛奶錢」,台北市民必定更希望能在公平、公正的情況下進行市長選舉,來個英雄之爭,如果能為台北市謀得一位最適任的市長,這筆2仟萬元的監票員支出,就當作是投資台北市的未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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