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年底台北市長選舉,依照現行的《選罷法》,只有國民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擁有監票權,其他無黨籍參選人如柯文哲、馮光遠等人則礙於法規,無權監票。然而,在民間團體的努力下,朝野也逐漸凝聚共識,並在立法院臨時會提出《選罷法》修正案,讓獨立候選人也能參與監票,可惜卻屢遭兼任連勝文競選總幹事的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阻擋,導致修法在臨時會未能通過。
蔡總幹事還曾振振有辭的說「全國1.5萬個投開票所, 每增加1名監察員要花1500元,如果全國投票所都讓無黨籍參選人推薦監票員,這些錢能幫多少小孩買牛奶?」
Well...如果蔡總幹事真心關懷兒童的牛奶錢,那麼就請以身作則,率先取消連勝文的監票權,如此一來,不但能先暫時擱置《選罷法》修正問題,還能省下1.5萬個委託監票員的經費,共2仟2佰50萬元,幫臺灣兒童買牛奶喝,豈不是兩全其美?
不過,比起爭論是否該省下這筆「牛奶錢」,台北市民必定更希望能在公平、公正的情況下進行市長選舉,來個英雄之爭,如果能為台北市謀得一位最適任的市長,這筆2仟萬元的監票員支出,就當作是投資台北市的未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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